答: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职工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(1)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(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本地购房的除外); (2)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,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中心规定的数量; (3)信誉良好,收入稳定,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 (4)能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;